中國科學院關于印發《中國科學院和香港地區聯合實驗室評估辦法(試行)》的通知
來源: 時間:2018年01月26日
科發際字〔2018〕12 號
院屬各單位、院機關各部門:
為繼續加強我院與香港地區的科技交流與合作,提升我院與香港地區聯合實驗室整體合作水平,現將修訂后的聯合實驗室評估辦法印發給你們,請遵照執行。2013年8月6日印發的《中國科學院和香港地區聯合實驗室評估辦法(試行)》(際字〔2013〕11號)同時廢止。
中國科學院
2018年1月26日